涉企收费自查报告范文(精选4篇)
时光匆匆,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了许多,也知道了不足,是时候好好地记录在自查报告中。自查报告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涉企收费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1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xx]126号)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吴晖常务副市长调研物价工作要求,市物价局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集中精力人力,迅速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本次专项工作共清查市直单位30家、涉企收费项目137项,涉及收费总额20563。48万元。从清查总体情况看,全市大多数涉企收费单位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明显加强,各项取消、暂停收费政策执行到位,乱收费、强制收费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清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好专项工作。治理涉企乱收费,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本次清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市物价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落实这项工作。局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清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成立了两个工作专班,三个检查小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从11月3日至11日,集中时间精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是全员上阵,确保清查工作务求实效。广泛动员发动,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全部参加,从相关业务科室抽调精干人员,共同组成检查专班。做好充分准备,收费清理组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对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采取电话咨询、上门走访、征求意见,一项一项核对,分类梳理统计,及时编制《咸宁市涉企收费清单》;清查整改组及时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对照涉企收费清单,认真进行学习,熟练掌握政策和方法。认真开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涉企收费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并现场解答有关方面的疑问,帮助收费单位规范收费行为。
三是部门联动,清费减负工作成效明显。本次清查整改工作,相关涉企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监督。部分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落实政策情况良好,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市质监局今年上半年已牵头对涉企收费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定检收费等涉企收费项目已提前暂停;市特检院主动宣传,告知企业暂停收费的信息。同时,为防止收费取消后出现懒政惰政现象,该单位创新服务方式,建立服务确认单制度,要求服务对象在每一次定检服务后进行签字,单位对回执进行审核确认;市住建委主动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治理,对系统内3家涉及中介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向市政府专题报告请求脱钩改制或注销,对委属4家经营性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资产托管或改制;多家收费单位均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窗口,收费项目列入收费“一表制”,进行统一公示,让收费行为公开透明。
二、把握重点,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整改工作
本次涉企收费清查整改重点明确、目的性强。清查对象主要针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查内容主要为:围绕中央、省已明令取消或暂停的98项收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查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未执行优惠政策、多收费,是否存在取消项目继续收费,是否存在强制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少服务或不服务,是否存在收费清单不公示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检查专班分组为单位,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逐项核对、逐条检查。经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收费政策打折扣。市城管局推迟政策落实时间,违规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自10月1日开始取消。该单位以没有收到上级文件为由,持续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至10月9日,期间共收取停车8837车次,收费金额35586元。市公安局转嫁成本至车主。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5、26条规定,查封、扣押的车辆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经查帐证实,公安局未承担上述费用,而是将本应承担的事故车辆鉴定费和停车费转嫁给车主,由鉴定机构和第三方停车场向车主收取。市房产局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20xx年利用档案收费1,076,96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793,943元。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档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3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67号)规定,咸宁市房产局档案馆属于专业性档案馆,其利用档案收费项目已被取消。
二是利用职权乱收费。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超越自身职能收取卫生检测费。20xx年收取卫生检测费476,22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323,750元。该单位属监督执法机构,具有监督职能而无收费职能。卫生检测费本应由疾控中心经取样、化验、出具检测报告后收取,但该单位以经费不足为由,多年来持续收取卫生检测费,直到今年9月底该项收费项目取消。
三是优惠政策落地难。主要体现在:优惠政策门槛高。国家、省出台的多项优惠政策把小微企业作为重点优惠对象。在清查整改中发现,由于小微企业界定困难,工信部出台了详细的细则来定义小微企业,但是没有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开具相关证明,导致小微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时,需要提供多项证明,向相关审批部门证明属于小微企业,手续异常繁琐复杂。因此,很多小微企业宁愿不享受优惠政策,认为相关程序太复杂,办事成本资源过高。如房产局的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全市没有一家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在检查中发现,多家市直单位对涉企收费有较严重的依赖性,部门人员过多,财政经费不够。收费取消后,收入不仅减少,工作任务反而增加,导致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够,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部门不主动宣传,企业不清楚,落实自然就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是及时公布咸宁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咸宁市收费清单包含《咸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4项收费清单,是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成果。公开涉企收费清单,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企业放心交费,部门明白收费,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此处隐藏1794个字……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XX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房地产财务监管费、可撤销贷款承诺手续费等9项费用。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左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表示,四大银行清理涉企收费有望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难题,但能否一劳永逸地遏制银行乱收费行为,缓解融资难,还有待观察。
他认为发改委和银监会联手治理乱收费现象是一个短期行为。行政性的命令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长期看,要鼓励银行业市场化竞争;在监管上,还是要创造外部条件,让金融体系有序竞争,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根治乱收费。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4为了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现将我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江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健全
为了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我局于20XX年4月28日下发了《关于调整亳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亳国土资[20XX]45号),调整了以龚健勇局长为组长,谷全民、王运江和任云鹤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宣传贯彻工作,为该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机构保障。
二、认真宣传,组织学习
(一)、宣传情况:
1、每年的625全国土地日,我局在人群密集处谯陵路设立宣传点,通过张贴大幅标语和宣传图片,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近距离地向公众宣传、讲解《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等与土地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局还开展送法到企业、公司活动。今年为开展以“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主题的全国“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我局制定了《全国土地日宣传方案》:
①、订购了宣传报纸特刊和宣传扇;
②、印制了20幅过街宣传标语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
③、设置法律咨询台和展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信访条例》等有关的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国策知识。
2、我局从今年4月份在《亳州报》上开辟了为期半年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知识问答栏目,每周一期,集中宣传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等相关政策法规。
3、为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在全国开展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精神,紧紧围绕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基本国策,20XX年6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和《全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定于20XX年6月17日—6月19日举办全市乡镇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教育活动,培训对象是全市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并定购了《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400套及宣传画册,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通过各种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了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观念,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资源环境工作的局面。
(二)学习情况:
1、为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每周二下午为全体工作人员学法日,领导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物权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知识。且做到人人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并组织学习考试。通过学习培训和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2、按照省厅的要求,今年5月份我局组织13名执法监察等工作人员参加了由省厅举办的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并通过考核全部取得执法证书,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
三、完善制度,落实到位
1、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推进制度建设,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了《亳州市国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和《亳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效能建设整改方案》,并对20XX年以来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梳理和审查,梳理制度共42件。目前,对现行工作制度正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
2、认真落实信访各项制度,依法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收到来信123件;来访74批次、137人次;举报电话73件;上级交办案件15件,已经结案7件;复查复核案件9件,办结6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3、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除了严格执法程序外,还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同时设置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且对行政执法人员制定了严格的违纪责任制度,有效地杜绝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
通过努力,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制度保障日益规范,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当然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的方面,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规范。同时我局还将进一步通过强化法制观念,规范行政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使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从而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